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韦平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吴立、莫莲、周灵、吴孝斌、张雪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蓝福武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来宾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0年来宾市本级决算审查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批准2020年来宾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法院涉行政处罚类行政诉讼案件开展监督评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获得任命的同志向宪法进行宣誓。
韦平讲话。
韦平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的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集体履行职责,开启了依法履职的新征程。各位组成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的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为实现来宾市“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贡献。
韦平要求,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民意志;要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扎实推动新时代来宾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韦平为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获得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副市长邓应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柳金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领导,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有关部门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相关文件如下↓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1月17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覃志锋的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毛正灵的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熊燕为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庞龙为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
何凤仁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来宾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1年11月17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千立 文/图
编 委 | 李远生
主 任 | 陆 娜
编 辑 | 黄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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